在临床上,人们往往对乙肝的认识不足,甚至存在一些认识误区,这对乙肝的治疗相当不利。今天咱就来聊聊这令人心生恐惧,且让人寝食难安的“乙肝”,拨开“乙肝”层层迷雾。
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呈世界性流行,其感染已成为全球性的健康问题。据世界卫生组织(WHO)报道,全球约20亿人曾感染HBV,其中2.4亿人为慢性HBV感染者,每年约有65万人死于HBV感染最终导致的肝功能衰竭、肝硬化和肝癌。全球肝硬化和肝癌诸多致病因素中,由HBV感染所致分别占30%、45%;而我国肝硬化和肝癌患者中,由HBV感染引起者分别占60%和80%。我国现有HBV感染者约万人(约占总人口的7.18%),其中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约为万例。肝炎的危害不容忽视,但大多时候,因为不了解,甚至恐惧乙肝,无形中放大了对乙型病毒性肝炎(简称乙肝)的认识。乙肝是能够预防的,可以控制的,更是可以达到“临床治愈”的,关键在于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
乙肝的危害非常大,当一个人接触了一定量的乙肝病毒后就有被感染而发生乙型病毒性肝炎的可能,因此,有必要了解一下乙型病毒性肝炎即乙肝的传染途径。
一、乙型肝炎是怎么传播的
20世纪80年代末,上海曾爆发甲肝大流行,人们未能对甲肝、乙肝进行严格区分,以为乙型肝炎病毒也像甲肝一样具有接触传染性,很多人拒绝和乙肝病毒携带者一起工作、学习,甚至不愿意一起吃饭。
事实上,HBV主要通过血液传播(其中也包括生活密切接触传播和医源性传播)、母婴感染途径和性接触途径传播。
1.血液传播
①输入被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血液及血制品(包括血液透析),使用被污染的牙钻,不安全注射(如共用注射器吸毒),修足、纹身、纹眉、纹眼线、纹唇线、穿耳眼、做双眼皮、刮面等损伤性的美容行为,医务人员工作中的意外暴露(被乙型肝炎病毒污染的注射器针头或其他锐器意外刺伤),均可能经破损皮肤被感染。
②生活密切接触传播:与乙肝患者、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长期密切接触(其唾液、血液、胆汁、乳汁、污染器具物品中含有乙型肝炎病毒),也可造成乙型肝炎病毒的传播:如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者的创伤出血、月经血、痔疮血污染家庭环境;与HBsAg阳性者共用牙刷、口杯、毛巾和剃须刀;HBsAg阳性者同婴幼儿密切接触,尤其是口对口喂养(孩子皮肤黏膜有破损处)。
③医源性传播:被乙型肝炎病毒污染的未经严格消毒或反复使用被HBV污染的医疗器械或侵入性诊疗操作(如胃肠镜、喉镜、气管镜、腹腔镜检查,手术、牙科器械、采血针、针灸针等)。
2.母婴传播
携带乙肝病毒的母亲在妊娠期、分娩期、哺乳期会将乙肝病毒传播给婴儿。
3.性接触传播
与HBV阳性者发生无防护的性接触,如性滥交、同性恋、异性恋(包括家庭夫妻间)均可引起乙肝病毒的传播。因为乙肝患者的汗液、唾液、精液和阴道等分泌物中都含有乙肝病毒,如果性生活时造成皮肤黏膜损伤,很容易将乙型肝炎病毒传染给对方。
目前尚无证据表明吸血昆虫(蚊和臭虫)叮咬可传播乙型肝炎病毒。而一般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如同一办公室工作(包括共用电脑、桌椅等办公用品或共用门窗、电话及书写工具等)、握手、拥抱、咳嗽、喷嚏、同住一宿舍、共用餐具、共用厕所、公共游泳池玩耍或类似行为等无血液暴露的接触,一般不会被传染乙型肝炎病毒。这也是国家出台关于入学、就业体检时不再查乙肝相关标志物的依据。
二、乙肝病毒携带者≠乙肝患者
一般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中接触乙肝病毒携带者不会被传染。虽然我国已明确取消入学、入职体检中的“乙肝五项”检查,禁止将乙肝病毒携带者作为限制入学、就业的条件,但人们相关乙肝知识的匮乏,使之对乙肝的传染性过分恐惧,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和乙肝患者的偏见终难以消除。
在我国据推算乙肝病毒的人群感染率约为75%~90%,也就是说绝大多数人和乙肝病毒打过交道,那么是不是所有感染过的人都会患上“乙肝”呢?回答是否定的。由于机体的免疫机制,大部分感染过乙肝病毒的人可以清除它并且产生具有保护性的抗体,只有约10%的人会携带这种病毒,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即便在这部分人中,可以称为通常意义上的“乙肝”患者也占少数,大多数人可以终生携带而不发病。
相当多的人将乙肝病毒携带者当成“乙肝病人”。而在查出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的人群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无明显不适症状,肝功能化验也正常,医学上将这类人称为乙肝病毒携带者,莫将他们“全部”当成乙肝病人。年流行病学调查显示,万乙肝病毒携带者中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占了万,也就是说,大部分乙肝病毒携带者并未发展成为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一部分乙肝病毒携带者病毒复制不活跃或无病毒复制,无传染性或传染性较低;一部分乙肝病毒携带者病毒复制活跃,传染性较强。通常情况下,注意不要直接接触血液、唾液,尤其不要接触有破损的黏膜、皮肤伤口即可。
乙肝可治。实事求是地说,“乙肝”如果没得到合适地治疗,确实会对患者的身体健康、生活质量甚至于经济方面产生严重影响,“乙肝”患者因此可能会背上沉重的心理包袱,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真正科学地了解了乙肝,往往会发现这些包袱很多是根本不必要的。
很多人根据“乙肝”可能的疾病进程将其总结为“乙肝三部曲”,即慢性乙型肝炎—肝硬化—肝癌,这话有一定道理,不过也不全对。因为在医学不发达的以前,对乙肝的发病机理不甚了解,也没能找到好办法对付,所以很多“乙肝”患者是按照这个进程进行的。幸运的是,后来人们找到了可能阻断这个进程的办法,“乙肝”已不再是完全不可以治愈的疾病了。随着医学的发展和对乙肝病毒认识的加深,人们发现了抗病毒是治疗“乙肝”的关键,虽然抗病毒治疗还不能达到完全清除病毒的效果,但临床实践中经恰当合理地抗病毒治疗,加上其他一些包括保肝在内的辅助治疗,对于阻断“乙肝三部曲”进程,改善患者预后、提高患者生活质量,业已证明是行之有效的。
乙肝可防。中国是个“乙肝”大国,有一个庞大的“乙肝”群体,如果包括乙肝病毒携带者,这一群体约有1.2亿之众,占全国人口的十分之一,也就是说,不论我们是否了解,在我们身边,每十人中就有一个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如果加上他们的亲人,至少有四亿人同这种疾病息息相关。
这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群体,但是由于相关科学知识的普及不够,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社会对于乙肝病毒携带者歧视的事件愈演愈烈,他们不得不面对因携带病毒而带来的各种恐惧与担忧,如:对被取消受教育权、劳动权的恐惧,对日常受歧视的担忧与恐惧,对虚假医疗、医药广告引起的不健康医疗环境的担忧,对婚恋、生育的担忧,对疾病本身的担忧等等。这对于他们是极为不公正的,这种不公正的真正原因,我们认为便是来自于对“乙肝”传染性缺乏科学认识。
三、乙肝“大、小三阳”
乙肝“大三阳”患者一般乙肝病毒DNA(HBVDNA)呈强阳性,提示体内乙肝病毒复制活跃,传染性强,即传染性与HBVDNA检测值呈正相关。而乙肝“小三阳”患者多半乙肝病毒HBVDNA呈阴性,表明体内乙肝病毒含量低,没有病毒复制或复制不活跃,传染性弱。需要注意的是:部分乙肝“小三阳”患者HBVDNA呈阳性,目前多认为是乙肝病毒变异所致,此时的乙肝“小三阳”传染性强,且病情不稳定,需要定期检查,必要时需要积极进行治疗。
无论是乙肝“大三阳”还是乙肝“小三阳”,都说明人体内携带乙肝病毒,由此对机体造成危害,最终可能会发展为肝硬化,甚至肝癌。多数人认为乙肝“大三阳”要比“小三阳”严重,这是一种典型的认识上的误区。通常乙肝“大三阳”要比“小三阳”的传染性强,但这并不意味着乙肝“大三阳”就比乙肝“小三阳”严重。人们通常所说的乙肝大、小三阳仅是反应体内病毒携带的一种状态,只表明感染了或携带乙肝病毒,不能据此就说此人得了乙肝,更不能反应肝脏损伤与否,也不能反应肝脏功能,因此不能以此来判断病情轻重。病情轻重与否需要结合肝功能、超声、CT或磁共振等检查来综合判断。相反,如果乙肝“小三阳”病人出现明显肝功能异常、病毒含量高、病毒复制活跃,要比病情处于稳定期的乙肝“大三阳”病人严重,所以乙肝“小三阳”并非就安然无恙。
四、如何预防乙型肝炎病毒感染
1.注射乙型肝炎疫苗
目前接种乙型肝炎疫苗是预防HBV感染最有效的方法。接种对象:⑴新生儿;⑵婴幼儿;⑶15岁以下未免疫人群;⑷高危人群:①医务工作者;②经常接触血液的人员,如血库工作人员;③托幼机构工作人员;④接受器官移植者,如肾移植、肝移植;⑤经常接受输血或血液制品者,如血液透析患者;⑥免疫功能低下者,如艾滋病患者;⑦HBsAg阳性者的家庭成员;⑧男男同性性行为;⑨有多个性伴侣者;⑩静脉内注射毒品者等。接种乙型肝炎疫苗后有抗体(抗-HBs,保护性抗体)应答者,其保护效果一般可持续12年以上,因此,一般人群无需进行抗-HBs监测或加强免疫接种。但对高危人群可进行抗-HBs监测,如抗-HBs10mIU/mL,可给予加强免疫接种。
2.意外暴露后预防
当有破损的皮肤或黏膜意外暴露HBV感染者的血液和体液后,医院就诊,医护人员会给予相应处理。
3.对乙肝患者和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管理
对已经确定的HBsAg阳性者,建议对患者的家庭成员进行血清HBsAg、抗-HBc和抗-HBs检测,并对其中的易感者(该三种标志物均阴性者)接种乙型肝炎疫苗。
乙型肝炎患者和HBV携带者的传染性高低主要取决于血液中HBVDNA水平,与肝功能无关,应定期进行医学随访。
对慢性HBV感染者及非活动性HBsAg携带者,除不能捐献血液、组织器官及从事国家明文规定的职业或工种外,可照常工作和学习,但应定期进行医学随访。
4.切断传播途径
积极推广安全注射(包括针灸的针具),医院感染管理中的预防原则。服务行业所用的理发、刮脸、修脚、穿刺和文身等器具也应严格消毒。注意个人卫生,杜绝共用剃须刀和牙具等用品。若性伴侣为HBsAg阳性者,应接种乙型肝炎疫苗或采用安全套;在性伙伴健康状况不明的情况下,一定要使用安全套,以预防乙型肝炎及其他血源性或性传播疾病。
对HBsAg阳性的孕妇,应避免羊膜腔穿刺,保证胎盘的完整性,尽量减少新生儿暴露于母血的机会。母婴传播主要发生在围生期,是HBV感染的重要途径。大多在分娩时接触HBV阳性母亲的血液和体液。乙型肝炎疫苗联合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HBIG)的应用可有效降低母婴传播率。五、治疗
有人问得了乙肝咋治疗呀?这实在太专业了,劝君莫轻信偏方、秘方,医院接受治疗,以免耽误了病情。因为乙肝持续进展,最终可导致肝硬化,甚至发展为肝癌。
备注:
1.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HBsAg和(或)HBV-DNA阳性半年以上。
2.慢性乙型肝炎:由乙型肝炎病毒持续感染引起的肝脏慢性炎症性疾病。
3.非活动性HBsAg携带者:血清HBsAg阳性,HBeAg阴性,HBV-DNA低于检测下限,1年内连续随访3次以上,每次至少间隔3个月,ALT均在正常范围。肝组织学检查显示:组织学活动指数(HAI)评分4或根据其他的半定量计分系统判定病变轻微。
4.慢性HBsAg携带者:血清HBsAg和(或)HBV-DNA阳性,HBeAg或抗-HBe阳性,但血清ALT和AST1年内随访3次以上,均正常。肝组织学检查一般无明显异常或组织学活动指数(HAI)评分4。
5.病毒性应答:治疗过程中,血清HBVDNA低于检测下线。
6.持续病毒性应答:停止治疗后血清HBVDNA持续低于检测下线.
7.临床治愈:持续病毒性应答且HBsAg阴转或伴有抗-HBs阳转、ALT正常、肝组织病变轻微或无病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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